景德镇陶瓷大学MPAcc课程开发与建设管理办法

景德镇陶瓷大学MPAcc课程开发与建设管理办法

 

为不断优化MPAcc人才培养方案,提高MPAcc的教育质量,根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与景德镇陶瓷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MPAcc项目的愿景与使命,特制定MPAcc课程开发与建设管理办法,对MPAcc课程体系的设计、调整、课程开发的流程进行规范,由景德镇陶瓷大学MPAcc中心具体落实。

一、课程设置

按照MPAcc项目旨在培养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财务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高层次会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能够创造性的适应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企业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管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构建模块化的课程体系,经MPAcc中心审核后实行。开设的课程主要包括学位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对于专业必修课,组建课程开发与建设团队,负责该课程的建设。

二、课程开发与建设的界定 

课程开发是指在已有课程体系中开发、开设新的课程,课程建设是对已有课程体系中的课程进行修订、完善。

三、课程开发与建设的提出与报批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MPAcc人才的需求,着眼时代发展和专业前沿,综合任课教师教学实践及学生反馈建议,借鉴其他高校课程设置,由任课教师或该课程开发与建设团队成员提出开发、建设需求,提交课程开发与建设团队讨论,并以项目的形式、报学校MPAcc中心研究批复。

四、课程开发与建设的实施

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实施、管理,在该课程开发与建设团队负责人的指导下,由任课教师及该课程开发与建设团队成员共同负责批复课程的开发、建设。完成的新开发课程成果,经验收合格后可纳入课程体系、进行教学实践和开课;已有课程建设完善后,直接纳入课程体系、进行教学实践。

五、激励措施

1、为提高课程开发与建设质量、开拓团队视野,选送相关教师到国内外高校、相关机构和企业进行交流访问、学习考察、调查研究,支持、鼓励参加全国MPAcc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或委托举办的相关教师培训或交流活动。

2、以项目形式进行课程开发与建设,除享受学校教材建设和出版物相关鼓励政策外,在学院学科建设经费中给予适当的课程开发与建设费用。费用按项目进度分批支付,开发与建设成果以项目的形式实施、管理和组织验收。

3、列入开发与建设的课程成果被评为校级、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MPAcc中心还将给予一定建设经费支持。

4、对在课程开发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可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教师及提高课时津贴的系数等待遇,优先选派到国内外进行交流访问、到企业学习考察。

5、为鼓励已有教师开设、讲授新课程,为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加入MPAcc项目教学团队,对讲授新课程的已有教师、或首次授课的新教师,提高该课程的课时费标准,以后该课程按正常课时费标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MPAcc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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