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规定

景德镇陶瓷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规定

为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学校知识产权,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提到的“学位论文”或“论文”,除特别指出者外,兼指硕士学位论文及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一、论文申请保密的条件

1.以国防科研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

2.以国家或部委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项目承担人与委托单位签有保密协议者。

3.以横向项目为选题的学位论文,项目承担人与委托单位签有保密协议者。

其中,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某一事项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应当列入国家秘密,其具体范围如下:

(一)危害国家政权的巩固和防御能力;

(二)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三)损害国家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

(四)影响国家领导人、外国要员的安全;

(五)妨害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使保护国家秘密的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七)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

(八)使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失去保障。

二、论文申请保密的程序

1.符合论文保密的条件,申请论文保密者一般应在开题报告之前提出申请。

2.由导师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研究生所在院(部)主管领导审查、经科研处认定后,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交研究生院备案。

3.论文选题定密后,从事课题的研究生应与导师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导师应与校保密委员会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三、论文保密级别及期限的确定

论文的保密级别及保密期限由导师参照以下标准提出申请,最终由研究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后确定。

1.论文选题的项目为已经确定密级的项目,则该论文的保密级别、期限与该项目相同。

2.论文选题的项目虽无密级,但已与委托单位签有保密协议,则该论文的保密级别定为“内部事项”,保密期限与签订的保密协议相同。

3.其他情况下,论文的保密级别应定为“内部事项”,保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最长不超过10年。

4.如论文选题项目无密级,但该论文确符合保密管理规定,达到国家秘密水平,则应首先对该选题项目按定密管理规定重新定密,论文密级同该项目密级。

四、定密论文的存放与保管

1.保密后的学位论文应在论文封面左上角用印章注明密级及保密期限。标识符号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例如“内部事项★3年”。

2.保密后的学位论文,不经论文作者或作者导师同意,任何人不得调阅,但如果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抽查盲审除外。

3.因工作关系接触保密论文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4.论文保密期满后,将自行解密公开。

五、定密论文的开题、答辩

1.以需要保密的关键技术为主要研究内容的课题,论文应能充分反映研究工作的内容与水平。学位论文不能使用意义不明的符号或隐藏实验数据。

2.保密论文的开题报告由导师会同院(部)保密负责人选择适当人员组织进行,审查程序与非保密论文相同。

3.如果研究生必须以保密内容进行答辩,导师可以申请保密答辩,由院(部)审查,研究生院批准。导师提出合适的专家名单,人员必须多于答辩委员会人数,由院(部)选择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保密答辩过程封闭进行,不允许旁听。

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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