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3、201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作者:admin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10 点击:
 

景陶教函[2015]37

各学院(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促进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完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我校20132014年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第一批次结题验收,希望各项目指导老师、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结题验收项目的相关要求

1、参加结题验收项目的范围

20132014年学校批准立项并计划于2015年完成的项目,均参加结题验收(具体项目见附件一),并提交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研究报告(报告格式见附件四)。

2、结题验收方式

1)项目负责人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一式三份(附件二),及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原则上2013年立项的项目必须进行结题验收,2014年立项的项目不够结题条件不予接受结题相关材料请填写中期检查表,待下学期开学初进行结题验收。

2)将检查材料做成PPT稿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为5分钟,专家提问3-5分钟,每个项目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专家审议结题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相关意见。对于通过结题验收创新性实验项目,按原计划下拨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或教改积分;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不予下拨项目剩余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或教改积分,下一年度不予审批该指导教师指导申报(或挂名)的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参加中期检查项目的相关要求

1、中期检查方式

项目负责人提交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一份(附件三),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中期检查结果的运用

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上交实践科。整改后,经专家检查通过方可继续实施;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项目的进行,视情况追缴回全部或部分项目经费。被终止的项目,除参与的学生不能再次申报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外,也将影响指导教师再次申报项目的资格。

三、项目成果体现形式

上次申报文件已提及,论文发表需注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支持,专利必须与项目直接相关。

四、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指导老师通知项目负责人于615日前将纸质及电子档中期检查表结题鉴定表PPT稿汇报材料交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宋充、陈小明;联系电话:0798-8499659

附件一:2015年参加验收或中期检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二-结题表.doc

附件三-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格式.doc

                                                            教务处

                    201568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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