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字〔2026〕8号)要求,结合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宋俊杰、刘冰峰
副组长:李婧
监督组组长:余姗姗
成员:童敏慧、程建华、张梅、杨柳、黄惠喆、邵云锋张双杰、张俊发、张超、许艳艳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征得家长同意后,填写个人申请书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于5月28日前提交至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教学办公室(管经楼301)。
(二)学院在6月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汇总表报送教务处审批。
(三)根据教务处汇总的转专业申请名单确定转入专业。
(四)6月22日前完成转专业考核工作,考核过程的原始材料由学院留存。学院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7月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经济管理与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学生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提交教务处。
三、转专业条件
(一)考核内容与形式
1.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核内容:
高中文科数学(满分15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法学、知识产权专业考核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第六章 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治》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满分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考核形式:笔试
(二)录取原则
1.考核科目需达到及格线,在及格线基础上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的5%以内。具体指标分配见下表:
专业名称 |
2025级学生人数 |
录取人数限额 (可转入名额不超过5%) |
工商管理 |
65 |
3 |
财务管理 |
86 |
4 |
市场营销 |
37 |
2 |
法学 |
87 |
4 |
会计学 |
186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84 |
4 |
知识产权 |
84 |
4 |
电子商务 |
73 |
4 |
文化产业管理 |
72 |
4 |
3.根据国家政策,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不占用转专业名额。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6月19日14:30-16:30
考试地点:新厂校区逸夫楼(考试教室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和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二)转专业手续办理程序
通过经济管理与法学院转专业考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办理以下事项:
1.获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审查表》,提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管经楼301),由学院依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2.转专业学生转入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后,须按照我院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课程补修。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字〔2026〕8号)和《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