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办 保卫处】关于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的通知
作者: 编辑:管理与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8-04-04 点击: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配合正在开展的校园环境大整治,规范校园车辆停放,巩固本科教学评估成果,经研究,自2018年4月9日起保卫处将规范下列区域停车秩序:
1、研究生楼周边道路禁止停车,在研究生大楼上班、上课教职工、学生车辆停放在研究生大楼中心停车场;
2、A字楼(行政楼)和B字楼之间两条主干道路实行单边停车;
3、二超市门前主干道(天桥下)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在本科艺术大楼地下停车场;
4、陶瓷美术学院至二食堂天桥主干道上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在设计艺术学院(科艺楼)停车场或本科艺术大楼地下停车场;
5、工程实训中心门口禁止停车,车辆停放在工程实训中心院内;
6、学生宿舍区域内的车辆(含电动车)按照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7、校大门内外广场禁止停放车辆。
保卫处将安排人员不定时巡逻检查,对未按规定停放的教职工、学生车辆通报所在部门、学院。此项工作与校内综治考评相挂钩。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传达通知要求。
特此通知!
综治办 保卫处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