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查,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工作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硕士生导师为成员,统筹协调我院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在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申报专项骨干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外语复试成绩、专业复试成绩、加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外语复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算)不符合要求是指:外语复试成绩比初试成绩低15分以上(含15分)且低于当年国家初试外语划线成绩;或外语复试成绩低于国家初试外语划线成绩的90%(小数点四舍五入)。
专业复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政治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复试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加试成绩低于60分;面试成绩不符合要求是指: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对定向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录取条件不变。定向和委托培养的录取考生及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招生单位签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
1、会计专业硕士(MPACC)
3月28日(周二)全天 |
湘湖校区研究生楼一楼报到 |
3月29日(周三)上午 |
体检 |
3月29日(周三)下午2:00——5:00 |
专业笔试 |
3月30日(周四)上午8:30——11:00 |
英语复试 |
3月30日(周四)下午2:00——3:00 |
政治复试 |
3月30日(周四)下午3:00——6:00 |
同等学力加试 |
3月31日(周五)全天 |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2、艺术经济学
3月28日(周二)全天 |
湘湖校区研究生楼一楼报到 |
3月29日(周三)上午 |
体检 |
3月29日(周三)下午2:00——5:00 |
专业笔试 |
3月30日(周四)上午8:30——11:00 |
英语复试 |
3月30日(周四)下午2:00——6:00 |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 |
3、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办法
1、参加复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包括初试、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复试科目考试外,还须加试课程。
2、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具体计算办法为: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采用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专业复试成绩×100%;
3、艺术经济学专业具体计算办法为: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2×40%(采用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外语复试成绩×100%+专业复试成绩×100%;
4、会计专业硕士(MPACC)具体计算办法为:
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2×40%(采用百分制)
复试总成绩=专业复试成绩×100%+外语复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
五、面试程序与办法
1、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内容
(1)考生对学习经历及未来学习计划及打算进行陈述;
(2)考生抽答与专业相关问题。
3、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综合评定,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的原则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