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作者:admin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20 点击:
根据我校2016年思想政治工作大会通过的《景德镇陶瓷大学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届学生(四年)的班主任工作。教师晋升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时,期间必须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并考核合格;教师晋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时,期间必须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并考核合格。”该规定从2017年开始执行。请各教学院部根据青年教师的需求,安排好其担任班主任工作。
特此通告
人事处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