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经济学院课堂考勤、学生旷课管理办法
作者:admin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4-23 点击:

 

工商学院课堂考勤、学生旷课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商学院学生课堂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强化学风建设,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课堂考勤及纪律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学院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全体学生,包括学院学生会成员、各班班委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工作要求

本办法“适用对象”所规定的学生除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之外,均应自觉遵守学校课堂制度,认真学习,并按规定进行考勤。

(二)职责分工

1. 学生会分管主席督导学术部长、学生会成员维护考勤秩序,监督各班纪律委员对其所在班级上课学生进行认真考勤。

2. 各班纪律委员(或学习委员)在课前十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对本班学生进行点到考勤,防止漏点、代点到等情况发生。

3. 各班纪律委员(或学习委员)每周五下午4:00向学术部负责干事上报本周本班学生课堂上课、晚自习考勤数据,不得隐瞒。

(三)人员安排

 1. 学生会主席、学术部长安排见表1

1:学生会主席、学术部长安排表

  

 

专业班级

学生会副主席

学术部部长

蒋卫婷

王琪

11财管1

12物流1


2. 学术部统计人员安排见表2

2:学术部统计人员安排表

姓名

专业班级

负责专业

吴允宽

14市销1

市场营销

周洁

14国贸2

电子商务

孔鹏

14工管2

财务管理

任金婉

14物流1

工商管理

张福如

14市销1

刘安

14会计1

国际经济与贸易

蒋燕

14工管1

曹赞喆

14工管1

物流管理

郭颖

14会计1

课堂考勤细则

1.各班纪律委员(或学习委员)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本班课堂考勤记录工作。

2.任课老师进行课堂考勤的,各班纪律委员(或学习委员)须如实记载学生出勤、旷课、迟到、早退情况。任课老师未进行考勤的,各班纪律委员(或学习委员)须在下课前点名,将本班学生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记录在案。课后要提请任课考试对考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4.各班纪律委员(或学习委员)在周五下午4:00前将考勤本交到学术部负责人。考勤本报送前,各班班长和班主任要对周考勤情况进行确认签字。

5.每周一对考勤情况进行公布,学生如对考勤结果有异议,须在学院公布后3天内到辅导员处核实。

四、学生旷课学时计算细则

1.未经请假不参加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本人已经办理选修手续的选修课等,按实际学时记旷课时数。

2.未经请假(含周末、节假日)擅自离校或离开实习现场,假期期满逾期不归,每天按旷课8学时计。

3.未经请假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军训、运动会等重大活动,每天按旷课8学时计。

4.未经请假不参加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的,每次按旷课1学时计。

5.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均以旷课论处。

6.学院对旷课学生两周统计1次,累计旷课6课时,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学院连续两次通报批评学生报告学校学工处,由学工处给予相应处分。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景德镇陶瓷学院工商学院学工办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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