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学院工商学院学生
安全责任承诺协议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学习和健康成长,现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侵权责任赔偿法》以及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特拟定本责任书:
1、自觉接受学院的法治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院的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越围墙、门窗、校门和各种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上下楼不得拥挤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习课和实践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如有既往病史或感觉身体不适,不能参加课程时,需主动向任课老师或指导老师提出。毕业外出实习期间,要服从实习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定,实习期结束反校途中不得逗留游玩。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时要注意安全,出入大门时要减速慢行,严禁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超载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过马路时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义务劳动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老师的要求去做,听从老师的指导,不要在危险的地方劳动。
8、组织开展集体活动要按照学院规定申报、审批,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带队老师的安排,活动过程中要注意防跌、防滑,严禁擅自外出开展各类活动。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酗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游戏机室,歌舞厅等各种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
11、同学之间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不拉帮结派,不打架斗殴,有事情及时向老师报告。
12、严禁私自外出游泳、下河洗澡,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品,不参与鞭炮等危险性加工,不到鞭炮等危险场所玩耍。
13、严格遵守学校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用各类电器;在实验室、计算机房学习或练习后要关闭总电源、灯和电扇,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不得在学生宿舍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取暖器、电热毯等;使用充电器充电使用者必须在场,使用完后,要及时拔掉。
14、在宿舍内讲文明,讲卫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不得在宿舍区内打球、大声喧哗;不得在宿舍内饲养猫、狗等宠物;不得在宿舍使用在大功率音箱设备等。
15、要严格遵守《景德镇陶瓷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及外出制度,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在校外住宿,也不得容留外来人员和异性住宿。
16、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园内,更不能在校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这秩序;严禁在学生宿舍吸烟、酗酒、赌博、点蜡烛等;不得在学生宿舍内燃放鞭炮,使用明火。
17、同学之间发生纠纷要及时报告老师,通过正常渠道解决,严禁私下解决,更不能纠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胁、恫吓等其他方式进行解决。
18、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院(系)领导或班主任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19、周末或长假,学生回家,学生务必要按学校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才能离校;在往返学校的途中,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20、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防止被盗和丢失;不得在宿舍内经商,不允许传销人员随便进入宿舍内;增强安全意识、不听信不正规广告,谨防上当受骗和人身意外伤害。
21、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并按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
甲方 班级: 班主任签字:
乙方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